
根据《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》,现将农村、社区岗位及县(市、区)教育、卫生系统岗位体检、心理测查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体检
(一)对象
农村、社区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太原人事考试网(http://rsks.rsj.taiyuan.gov.cn/);县(市、区)教育系统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太原市教育局网站(http://jyj.taiyuan.gov.cn/);县(市、区)卫生系统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太原市卫健委网站(http://wjw.taiyuan.gov.cn/)。
(二)时间、地点
体检时间、地点详见附件1。
(三)费用
体检费用自理,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。
(四)项目和标准
参照人社部、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
(五)注意事项
1.参加体检人员当日须携带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、盖章的《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》或《报名表》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。进入体检场地须主动出示健康码、行程卡,健康码不是绿码或行程卡不是绿色的,均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无法提供的,不得参加体检。
2.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。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,不得参加体检。
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违者取消引进资格。
3.不得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隐瞒病史,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,取消引进资格。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,否则取消引进资格。
4.体检前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勿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、禁水8-12小时。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
5.体检当日,女性不要化妆。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6.参加体检人员须如实填写《防疫登记表》(见附件2),进入体检地点时交工作人员。体检前14天内有高、中风险地区及出现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须在进入体检地点时提供体检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无法提供的,不得参加体检。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。
二、心理测查
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步进行,参加体检人员扫描二维码,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。心理测查将严格遵循保密原则。
三、考察
考察工作拟于11月中下旬开展,届时将电话通知。
考察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复审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学习表现、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引进。
温馨提示:请保持通讯畅通,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报名岗位所属县(市、区)联系(联系电话见附件1)。
附件:1.体检时间、地点一览表.xlsx
2.防疫登记表.doc
3.疫情防控注意事项.doc
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
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10月29日